新加坡资本市场服务牌照持有人产品融资保证金要求修订生效
知识亮点 17 November 2025
《证券与期货(资本市场服务牌照持有人的财务及保证金要求)条例》(“条例”)已完成修订并于2025年10月31日起生效,旨在调整资本市场服务牌照持有人(“CMS牌照持有人”)提供产品融资的保证金要求。
条例要求CMS牌照持有人在开展受监管产品融资活动时须满足多项保证金要求。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两项调整,其目的在于激发投资者需求、提升市场整体活力,同时继续平衡CMS牌照持有人面临的过度杠杆风险:
- 将 CMS牌照持有人所有客户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风险敞口总额上限,从其自由金融资源的300%提高至500%。此举可助力CMS牌照持有人更好地支持投资者对特定产品的交易需求,经调整的限额亦使新加坡的要求与其他司法管辖区更趋一致 —— 这些地区通常将限额设定为经纪商监管资本的五至十倍。
- 取消此前针对CMS牌照持有人所有客户保证金账户的一项限制,即对于在认可交易所上市产品以外的特定产品,相关保证金风险敞口不得超过其自由金融资源的100%。根据《2001年证券与期货法》,“特定产品”包括证券、特定证券类衍生品合约或集体投资计划的单位。此项调整将简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产品融资要求,并促进新加坡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1日,MAS就上述修订开展公众意见征询,并于2025年10月15日发布了针对反馈意见的回应报告。
MAS在回应中明确表示不会进一步修订规则允许以证券抵押品与客户保证金风险敞口进行净额结算,因为这将使CMS牌照持有人承担不必要的市场风险。与具有固定可确定价值、可即时或短期兑付且结算风险极低的现金抵押品、现金股息及应收销售款项不同,证券抵押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结算风险。MAS指出,现行修订已大幅放宽了原有监管要求,将有效提升CMS牌照持有人满足投资者需求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