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管局与新交所监管公司就将上市审核职能整合至新交所监管公司以简化上市流程的拟议方案征询公众意见
知识亮点 18 November 2025
2025年10月29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与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就一项提案发布征询公众意见。该提案旨在将主板上市申请的上市适宜性与招股说明书(“招股书”)审核(“上市审核”)职能整合至SGX RegCo,以便为发行人提供更清晰的上市流程与时间表指引。
此方法将适用于公司、商业信托及房地产投资信托(统称“发行人”),涉及其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有限公司(“SGX-ST”)主板上市(统称“主板上市”)时,所发行的证券、证券衍生品合约及单位的发售。
SGX RegCo亦就暂停上市咨询委员会(“LAC”)职能征询意见,此乃基于市场反馈指出LAC在上市流程中的潜在参与或会延长上市时间并增加潜在发行人的不确定性。
此外,SGX RegCo就其对《上市规则(主板)》(“主板规则”)的拟议修订征询反馈,以落实上述提案及其他旨在提高清晰度和/或反映现行做法的编辑性修订。
拟议的MAS招股书审核权责委托
目前,需要发布招股书的上市流程涉及MAS与SGX RegCo双方。发行人向SGX RegCo提交上市申请,并向MAS呈递招股书以供审核。SGX RegCo根据主板规则审核发行人的上市适宜性,而MAS则根据《2001年证券与期货法》(“SFA”)下的法定披露要求审核招股书。在MAS发布的《关于整合上市适宜性与招股书审核职能的建议征询文件》(“MAS征询文件”)中,MAS提议通过任命SGX RegCo作为其助手,执行MAS与发售文件呈报及登记相关的权力、职能和职责(“拟议委托”),从而将上市审核职能整合至SGX RegCo。MAS征询文件附件1概述了相关SFA条款下的权力、职能和职责。
根据拟议委托,发行人将向SGX RegCo而非MAS提交其招股书。随后,SGX RegCo将代表MAS审核、受理呈报并登记该招股书。
MAS征询文件阐述了新上市审核流程的以下关键阶段:
注册前
- 审核并受理发售文件:
- 审核招股书草案: 寻求主板上市的发行人可在正式呈报前,向SGX RegCo提交其上市申请及招股书草案。SGX RegCo将根据主板规则审核上市申请,并依据SFA的披露要求审核招股书草案。
- 呈报初步招股书: 审核完成后,发行人可呈报其初步招股书。SGX RegCo将管理呈报流程的各个方面,包括受理初步招股书(及其修订稿)的呈报,以及将初步招股书向公众公示。
- 呈报其他发售文件: SGX RegCo将受理其他发售文件(如适用)的呈报,包括概要说明书、产品重点说明以及通过引述方式纳入招股书的信息。
- 发售文件的公众公示:SGX RegCo可在其网站公示已呈报的招股书、概要说明书及产品重点说明,供公众查阅与评论。SGX RegCo将审核并在展示期内跟进所收到的任何反馈。
- 登记发售文件(及拒绝登记): SGX RegCo将登记最终招股书或概要说明书。若SGX RegCo评估认为SFA第240(13)、240(14)、296(10)及296(11)条所述的任何理由适用,其将拒绝登记最终招股书或概要说明书。
注册后
- 接受补充或替换文件的呈报:注册后,SGX RegCo将接受任何补充或替换招股书或概要说明书的呈报。
- 发出停止令:若SGX RegCo评估认为SFA第242(1)、242(2)、297(1)、297(2)或297(2A)条所述的任何理由适用,其可向发行人发出停止令。在发出停止令之前,除特殊情况外,SGX RegCo将给予发行人申辩的机会。在此期间,若SGX RegCo评估认为延迟发出停止令不符合公众利益,其可发出(及撤销)临时停止令。
上市后
SGX RegCo还将接受所有SGX上市发行人呈报的发售信息说明书。
作为法定监管机构,MAS将继续对SGX RegCo行使监督权,包括监督SGX RegCo在拟议委托下行使MAS的权力及履行MAS的职能和职责。MAS还将继续调查并处理违反SFA第十三部分的行为,确定与招股书披露相关的监管要求,并审批任何豁免这些申请的请求。
附属法规与主板规则的修订
MAS提议对SFA下的相关条例进行相应修订,以配合拟议委托。更多细节详见MAS咨询文件附件2。
在SGX RegCo发布的《关于在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下整合上市适宜性与招股书披露审核的建议征询文件》(“SGX征询文件”)中,SGX RegCo提议对主板规则进行修订,即对“定义与解释”部分、第2、3、4、6、8章、附录8.2以及实务注记2.1和6.1进行修改,以反映拟议委托。修订内容详见SGX咨询文件的附录。
此外,SGX RegCo将在主板规则中新增一则实践说明,以阐明将适用的行政程序,例如需向SGX RegCo提交的文件及适用的时间表。市场参与者将在适当时候获知此新实践说明。
暂停LAC职能
基于股市评估小组(“评估小组”)建议上市申请无需再经过LAC流程,SGX RegCo就暂停LAC职能征询意见。
评估小组注意到市场观察者的反馈,即LAC在上市流程中的潜在参与或会延长产品上市时间并增加潜在发行人的不确定性。
作为背景,LAC于2015年与其他独立委员会(即上市纪律委员会与上市上诉委员会)一同引入,以解决市场对SGX独立性及其作为前线监管机构有效性的担忧,同时附带为上市决策过程引入从业者经验的益处。
随后在2017年,SGX所有前线监管职能均转移至SGX RegCo,一个为化解SGX商业目标与监管责任之间潜在冲突而成立的独立子公司。
编辑性修订
SGX RegCo还提议对主板规则进行编辑性修订,以提高清晰度和/或反映现行做法,包括:
- 修订以更清晰地列明申请人符合上市要求的现有主要步骤;
- 修订以反映关于发售文件应包含声明的现行做法;
- 修订以澄清新交所的裁量权不仅涉及上市申请的批准,还包括证券的上市;
- 修订以更清晰地列明适用于主要上市及第二上市发行人的现有附加上市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