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零工工作者法案》要点
知识亮点 26 November 2025
2025年9月9日,马来西亚议会通过了《2025 年零工工作者法案》(“法案”)。这对马来西亚而言是一个里程碑,因为该法案是国际上同类立法中的首创措施之一,引入了规范零工工人聘用的条款。该法案将在政府公报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本文阐述了该法案引入的要点。
背景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非典型工人”、“非正规雇员”及其他类似表述在全球范围内日益突出,反映了短期合同或自由职业工作的日益普遍。此类工人的法律分类不明确,通常处于传统雇佣与自雇之间的灰色地带。围绕此类分类的不确定性引发了司法解读。例如,在 Loh Guet Ching 诉人力资源部长及其他方案(民事上诉编号 W-01(A)-447-08/2021)一案中,上诉法院裁定,根据服务合同聘用的Grab司机不符合《1967年劳资关系法》(“IRA 1967”)中“工人”的资格。
该法案现已将零工工人定义为与承包实体签订服务协议的马来西亚公民或永久居民(“零工工人”)。承包实体是指与零工工人签订服务协议以换取收益的个人或公司(“承包实体”),承包实体包括平台提供商。零工工人的一些例子包括演员、电影制作人员、娱乐业的其他工人、美容师、护理人员和摄影师。此外,连接用户或通过互联网促进交易的服务被称为“数字中介系统”,而在该法案中,使零工能够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此类系统提供商被定义为“平台提供商”。
该法案旨在解决零工工人面临的挑战,例如模糊的工作安排、雇主或平台提供商的独断行为、有限的争议解决机制途径以及缺乏社会保障缴款。
承包实体的主要义务
该法案引入了承包实体在聘用零工工人时必须遵守的最低限度的合同、运营和程序上的标准。
引入与零工工人合同中的强制性条款
零工工人与承包实体之间的所有服务协议必须包含该法案规定的强制性条款,以确保双方在服务开始前就关键条件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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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各方 |
· 协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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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工工人提供的服务 |
· 各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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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工工人的收入率和详情 |
· 收入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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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工工人有权享有的任何相关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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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无正当理由终止
若无正当理由或借口,不得终止零工工人的服务。虽然“正当理由或借口”这一表述归属于IRA 1967第20条所定义的“工人”,但此项禁止现在可能扩展至零工工人。
参与零工工人协会组织的活动的自由
任何企图限制零工工人参与零工工人协会组织的活动的协议均属无效。
所有自由职业行业的零工工人都可以组建协会,不受承包实体的干涉。然而,《1959年工会法》和IRA 1967尚未修订以允许零工工人组织成立工会。
有权获得收入
若零工工人与承包实体之间没有关于服务报酬的正式服务协议,承包实体将被要求在服务完成后的七天内支付款项。不遵守规定将构成犯罪。
有权陈述意见
仅可根据服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在涉及不当行为的情况下,才能对数字中介系统进行停用。任何停用,若未进行调查,不得超过14天。尽管该法案未定义“调查”一词,但其规定了最低标准,要求给予零工工人充分的通知和陈述机会。
若停用是根据服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执行的,则零工工人对数字中介系统的访问将在七天内被终止。
社会保障缴款
对于通过平台提供商聘用的零工工人,必须根据《自雇人士社会保障计划》进行注册。承包实体必须从零工工人的收益中扣除社会保障缴款,并代其支付给社会保障组织(SOCSO)。
引入争议解决框架
该法案引入了一个结构化的路径,用于解决零工工人与承包实体之间的争议,从内部解决开始,到通过调解进行协助和解,最终在必要时提交给新的零工工人法庭。
该法案未规定提起各种与雇佣相关的申诉的时效期限。因此,承包实体应注意,即使在传统雇佣索赔所适用的时效期限届满后,争议仍可能产生。
内部争议解决机制
承包实体将被要求建立内部申诉机制,零工工人可通过该机制提出投诉和解决争议。投诉必须在提交后30天内得到审理。然而,该申诉机制不适用于作为个人或独资企业的承包实体,也不适用于涉及可能从数字中介平台停用的案件。
调解
若争议在内部程序后仍未解决,可将事项提交进行调解,该法案第四部分规定的协助和解程序适用于调解。工业关系总监和/或副总监,或根据IRA第2A(2)分条委任的任何官员,均可担任调解员。
零工工人可在以下情况下将争议提交调解:
- 投诉对象是作为个人或独资企业的承包实体;
- 零工工人对被从数字中介系统停用不满;
- 承包实体没有内部申诉机制;
- 零工工人对内部申诉机制的结果不满;以及
- 争议在提交后30天内未得到解决。
若调解员确信争议没有可能解决,则应将事项提交给零工工人法庭。
零工工人法庭
该法案第五部分涉及零工工人法庭(“法庭”)的设立。该法庭将有权审理和裁决调解员提交给它的所有事项,并可授予其认为公正和适当的任何裁决。该法案未对法庭可能判定的金钱赔偿提供指导,这可能会增加承包实体的财务风险。还应注意,承包实体无法在法庭诉讼程序中委任法律代表代理其事务。法庭的决定对诉讼各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结论
该法案引入了一个新的监管环境,聘用零工工人的承包实体需要谨慎应对。虽然该框架代表着在承认和保障零工工人权利方面迈出了适度而有意义的一步,但它也给承包实体带来了具体的运营和合规义务。这些要求的实施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尤其是在进一步的规定和指南发布之后。
因此,承包实体现在应采取步骤以确保准备就绪,包括:
- 审查和更新服务协议,以确保符合该法案的规定;以及
- 建立或加强内部争议解决机制,以有效处理与零工工人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