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大投资审查(不计股权权益)条例》引入股权权益排除规定
知识亮点 27 November 2025
《2025年重大投资审查(不计股权权益)条例》(“条例”)已于2025年10月15日公布,并自2025年10月16日起生效。该条例明确了《2024年重大投资审查法》(“SIRA”)第14条项下特定股权权益的处理方式。
根据SIRA第14条,“持有股权权益”的概念是判定个人是否达到触发申报或审批要求的控制门槛的核心。该条例明确规定,为第14条之目的,以下类型的股权权益不予计算:
- 由个体作为单纯受托人持有的股权权益。
- 其日常业务包括货币借贷的个体所持有的股权权益,且该权益仅作为在日常货币借贷业务过程中所进行交易之担保方式而持有。
在确立这些排除情形后,第14条继续适用于赋予实益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所有其他股权权益,无论是通过公司结构、合同安排或投资工具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只要其并非仅作为单纯受托人或在日常借贷过程中作为担保方式而持有。
背景
SIRA建立了一个框架,用于审查对新加坡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实体进行的国内外重大投资。该条例通过确保SIRA项下的控制评估聚焦于实质性所有权和影响力,来支持此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