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亮点 9 December 2025

2025年11月5日,新加坡《互联网安全(援助与问责)草案》(“草案”)正式通过。该草案于2025年10月15日提交进行一读。草案由新加坡律政部以及数字发展与信息部(“MDDI”)共同提出,旨在制定一系列新措施以加强网络安全,并赋予受害者寻求及时救济并获得补救的权利,从而保护新加坡人免受网络侵害。这些措施是对现有监管和刑法框架的补充,是政府持续加强防御网络侵害努力的一部分。

主要条款

设立新的互联网安全委员会

草案将规定设立一个名为互联网安全委员会(“OSC”)的新机构,该机构将为主动举报其遭受侵害的受害者提供救济。OSC将于2026年上半年底前成立,由MDDI部长任命的专员领导。

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者需首先向在线服务提供商报告其遭受的侵害,然后才能向OSC提交报告。对于需要紧急救济的特定类别网络侵害,例如私密影像滥用和儿童虐待材料,受害者可立即向OSC寻求救济。向OSC提交虚假信息将构成违法行为。

收到受害者的报告后,OSC将有权发布指令以处理网络侵害。这些指令包括要求删除有害内容、限制施害者的在线账户或允许受害者发布回应。这些指令可下达给有害内容的传播者、在线位置的管理员或托管有害内容的平台。

不遵守相关指令将被定为刑事犯罪。在此类情况下,OSC还可采取额外措施,例如发布访问屏蔽令或应用程序下架令。访问屏蔽令仅可下达给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应用程序下架令仅可下达给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商。

受影响方可要求对OSC的决定进行复核,随后可向由MDDI部长任命的独立上诉小组提出上诉。上诉小组将由来自不同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代表组成。

OSC将处理以下13类网络侵害。这些类别将分阶段实施,从最严重和最普遍的侵害开始:

  • 将于2026年上半年实施的网络侵害类别:网络骚扰(包括网络性骚扰)、人肉搜索、网络跟踪、私密影像滥用以及基于影像的儿童虐待。
  • 将分阶段实施的网络侵害类别:网络身份冒充、虚假材料滥用、网络煽动过度伤害、煽动暴力、煽动敌意、发布虚假材料、发布损害名誉的陈述以及未经同意披露私人信息。

法定侵权责任

草案将引入法定侵权责任,以明确网络生态系统中三个关键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与义务:

  • 传播者:任何人不得在新加坡传播、发布和/或从事与任何指定网络侵害相关的行为。
  • 管理员:管理员不得以助长或允许任何网络侵害行为发生的方式创建、设立或管理在线位置,且意图或明知侵害会发生。管理员在收到此类侵害通知后,还必须采取合理措施来处理其在线位置上的指定网络侵害。
  • 平台:平台在收到通知后,必须采取合理措施来处理指定的网络侵害。某些平台,例如影响范围更大的平台,将受到额外要求约束,例如响应用户报告的时间。

法定侵权责任将为受害者提供针对传播者、管理员和平台的明确诉因,并允许受害者向法院寻求补救。法院将能够授予诸如赔偿性损害赔偿和禁制令等救济。

以下九类网络侵害将涵盖在法定侵权责任之下:网络骚扰(包括网络性骚扰)、人肉搜索、网络跟踪、私密影像滥用、基于影像的儿童虐待、网络身份冒充、虚假材料滥用、网络煽动过度伤害以及煽动暴力。

加强网络侵害传播者的责任追究

草案将引入措施,以确保能更好地识别网络侵害传播者并追究其责任。

OSC可要求平台提供涉嫌造成网络侵害的终端用户的身份信息,前提是该等信息已为平台所掌握。为应对不良行为者故意隐瞒其身份信息的情况,某些平台,例如影响范围更大的平台,还可被要求采取进一步的合理措施,从网络侵害传播者处收集额外的身份信息。

已向OSC提交报告的受害者,可为特定目的(例如根据法定侵权责任提出索赔)申请披露侵害者的身份信息。在此类信息被披露时,将施加条件以防止受害者滥用。

背景

该草案的制定工作由一个指导委员会牵头,该委员会成员来自相关政府机构、非营利部门和学术界。政府还与包括行业合作伙伴、学者、社区团体和其他专家在内的利益相关方进行了一系列闭门磋商会议。关于拟议立法和措施的公众咨询已于2024年12月22日结束,并获得了广泛公众支持。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在草案定稿时予以了考虑。

查看更多观点

知识亮点 9 December 2025

新加坡推出《公共部门(治理)(修正)草案》支持与外部合作方数据共享

查看更多

知识亮点 8 December 2025

安盛被指定为企业应变计划白名单合作伙伴,为受关税影响本地企业提供支持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