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亮点 22 December 2025

2025年11月14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将《数字代币发行指引》(“DTO指引》”)重新发布为《资本市场产品代币化指引》(“《指引》”)。

《DTO指引》于2017年首次发布并于2020年更新,旨在就MAS所执行法律的适用提供指导,特别是针对新加坡境内的数字代币发行或发售活动。随着与此类代币相关的新安排与活动不断涌现,MAS观察到市场对通过代币化流程以数字代币形式发行与发售资本市场产品的兴趣日益增长。涉及代币化资本市场产品的活动亦已从发行与发售扩展至整个资本市场价值链,例如二级市场交易、结算与托管。

MAS指出,代币化与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结合为资本市场产品创造了重大机遇,使其能够以数字化形式呈现、分割、存储并在DLT网络上进行交易,而该网络可保持不可篡改的交易记录。这有望促进更高效的交易、提升金融包容性并释放更大的经济价值。然而,代币化资本市场产品的使用及相关活动可能引发法律上的不确定性。

为支持新加坡发展负责任的数字资产生态系统,本《指引》着重阐明《2001年证券与期货法》、《2001年财务顾问法》及相关附属法规对以下事项的适用性:(一)代币化资本市场产品的发行与发售;以及(二)为代币化资本市场产品相关活动提供便利的机构。

MAS在《DTO指引》中确立的技术中立原则在本《指引》中依然适用。在判定证券法下监管要求的适用性时,MAS将持续关注代币化资本市场产品的经济实质及相关机构为其提供的业务实质。尽管本《指引》聚焦于代币化资本市场产品,但属于MAS所执行其他法律(如《2019年支付服务法》)监管范围的数字代币亦在相关情况下适用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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