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关于商业银行外籍员工聘用及知识转移计划的新规正式生效
知识亮点 15 April 2026
2026年2月6日,印度尼西亚金融服务管理局(Otoritas Jasa Keuangan,“OJK”)发布了《2026年第1号关于商业银行外籍员工聘用及知识转移计划条例》(“第1号条例”),该条例于2026年2月23日生效,取代了OJK《2017年第37/POJK.03号条例》(“第37号条例”)。
第1号条例将银行业聘用持有印尼工作签证的外国公民(“外籍员工”)的相关规则与印尼人力部《2021年第8号关于外籍员工聘用条例》及《2023年第6号关于创造就业法》进行了协调统一。该条例旨在增强银行业的韧性和竞争力,促进战略领域的国民经济发展,并支持知识转移计划和人力资源开发。
聘用外籍员工的要求概述
第1号条例适用于印尼境内的商业银行(“银行”)、外国银行分行(“FBB”)以及外国银行代表处(“FBR”)。第1号条例将“银行”定义为开展常规业务和/或基于伊斯兰教法的业务活动并提供支付服务的银行,包括通过FBB和伊斯兰教法业务单元开展业务的情形。FBB是指在境外注册成立并设立总部的银行所设立的分行,而FBR是指境外注册成立并设立总部的外国银行办事处,仅作为该外国银行与其在印尼客户之间的联络机构。银行、FBB和FBR可以在其业务运营中聘用外籍员工,但须满足下述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
第1号条例规定,希望聘用外籍员工的银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其至少25%的股份由外国公民和/或法人实体持有;且
- 仅可在以下职位聘用外籍员工: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专员、专家和/或顾问。
如果外国公民和/或法人实体持有的银行股份少于25%,则该银行仅可聘用外籍员工作为专家或顾问。但是,若该等外国公民和/或法人实体为银行的控股股东,或被视为对银行具有控制权,则该银行可聘用外籍员工担任董事会、监事会职位,和/或作为专家或顾问。
若银行聘用外籍员工担任董事会、监事会职位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则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中的多数成员以及至少50%的监事会成员必须为印尼公民。
FBB仅可聘用外籍员工担任管理职务和/或作为专家或顾问。FBB的管理职务包括分行行长及直接向分行行长汇报的管理人员。为聘用外籍公民担任这些管理职务,FBB必须至少有一名印尼公民担任管理职务。
FBR仅可在管理岗位(即代表处首席代表)及 / 或专家、顾问岗位聘用外籍员工。
职能岗位
银行和FBB可聘用外籍员工从事资金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信贷或融资部、投资者关系部、市场部、财务部及内部审计部的岗位。但禁止银行和FBB聘用外籍员工从事人力资源和合规岗位,除非该等岗位设在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
特定情况
在特定情况下,经OJK批准,银行可聘用外籍员工担任其他职位或职能。这些情况包括:若不聘用外籍员工,银行将面临重大损失风险,或本地劳动力无法满足所需的技能水平。该等批准将作为银行向印尼人力部(“人力部”)提交推荐信的正式依据。OJK将根据银行的需求、本地劳动力的可用性和能力以及对等原则作出批准决定。OJK在收到完整申请后最多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人力计划提交
为聘用外籍员工,银行(包括FBB)和FBR必须提交人力计划,作为其各自银行商业计划和FBR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先行提交给OJK初步批准,之后再提交给人力部。人力计划需阐明银行或FBR在特定时期内聘用外籍员工担任特定职位的意向。
人力计划必须包括:(一)聘用外籍员工而非本地员工的原因;(二)相关职位和职能;(三)所需员工数量;(四)聘用期限;(五)本地对应人员的姓名;以及(六)知识转移计划,包括为本地对应人员和外籍员工制定的培训计划,以及本地员工的海外派遣计划。
申请担任银行董事会、监事会职位或FBB、FBR管理职务的外籍员工,在银行或FBR向人力部申请人力计划核验之前,必须首先获得OJK的批准。OJK将根据其关于金融机构关键利益相关方适当性评估的条例,对这些职位的批准作出决定。
聘用外籍员工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或专员的银行,在向人力部申请人力计划核验之前,也必须获得OJK的批准。专员是指根据银行需要、需要特定技能的岗位,包括在银行系统、技术和创新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为了有效服务外国客户而对特定国家的语言、文化和法律体系的理解。
OJK将在收到完整申请后最多30个工作日内,就其批准请求作出决定。
对于总部设在雅加达的银行、FBB或FBR,申请必须提交给银行监管部门(Departemen Pengawasan Bank);对于总部设在其他地区的银行,则提交给该地区的地方OJK办公室。
聘用期限
担任董事会或监事会职位的外籍员工的聘用期限,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包括OJK关于商业银行良好公司治理实施的条例)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专员、专家或顾问以及在特定情况下担任其他职位或职能的外籍员工,其聘用期限最长为五年。
知识转移
聘用外籍员工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专员和/或专家或顾问的银行或FBR,必须实施知识转移计划。计划要求为每名外籍员工指定本地对接人员:银行需配备2名本地员工,FBR需配备1名本地员工。这些本地对应人员将在整个计划期间与外籍员工一起工作。这些计划必须侧重于技术转移和专业知识转移,以使本地对应人员掌握必要技能。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有望取代外籍员工。
这些计划还必须包括根据外籍员工所任职位要求的资格,为本地对应人员提供教育和在职培训。此外,外籍员工必须通过研讨会、培训课程、短期课程和/或其他线上线下知识转移活动,向银行或FBR员工提供培训或指导。外籍员工还可以为学生和/或公众提供公开讲座及其他形式的培训或指导。
作为人力计划一部分提交给OJK的知识转移计划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拟转移的知识内容或能力;(二)实施方法;以及(三)实施时间表和预期成果。
过渡政策
在2026年2月23日之前已获得OJK批准聘用外籍员工且仍在聘用该等员工的银行,可以继续聘用直至该批准中规定的期限结束。
在2026年2月23日之前已向OJK申请聘用外籍员工但尚未获得批准的银行,将根据第37号条例获得批准。
截至2026年2月23日,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及专家或顾问职位且任职时间不足五年的外籍员工,其聘用期限最多可再延长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