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提升资本市场透明度
A&G 新闻 2 June 2026
印度尼西亚金融服务管理局(Otoritas Jasa Keuangan,“OJK”)、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Bursa Efek Indonesia,“IDX”)以及印度尼西亚中央证券存管机构(Kustodian Sentral Efek Indonesia,“KSEI”)已落地四项举措,强化印尼资本市场透明度,具体为:(一)提高最低流通股比例要求;(二)设置1%持股披露门槛;(三)高股权集中度监管规则;(四)精细化投资者分类制度。
本文将对上述四项举措逐一说明。
流通股
IDX《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及非股权权益证券上市规则第00045/BEI/03-2026号决议》(“第45号决议”)于2026年3月31日正式生效,替代此前同主题《第00101/BEI/12-2021号决议》(“第101号决议”)。
第45号决议通过调整流通股定义、上调最低流通股比例标准、增设更完备的流通股划分与处置条款(尤其针对首次公开发行环节),完善流通股监管规则与公司治理体系。
第45号决议对“流通股”作出定义: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无纸化股份,该股份由持股比例低于公司挂牌总股本5%的股东持有,且不属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监事与董事、上市公司自身通过股份回购持有的股份;同时该等股份不得附带任何转让限制——此项判定标准为新增条款,第101号决议中未曾设置。
上市公司若维持挂牌状态,需满足最低流通股比例要求,该比例已由总股本的7.5%上调至15%。第45号决议根据上市公司市值规模设置差异化过渡期,供企业达标。
以202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总市值不低于5万亿印尼盾的上市公司需遵守以下规定:
- 基准日流通股比例不足12.5%的企业,需在2027年3月31日前将流通股比例提升至12.5%,并于2028年3月31日前达标15%。
- 基准日流通股比例介于12.5%至15%之间的企业,需在2027年3月31日前将流通股比例提升至15%。
以202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总市值低于5万亿印尼盾的上市公司,须在2029年3月31日前将流通股比例提升至至少15%。
若上市公司已取得OJK批准或收到OJK作出的指令,证券交易所可另行设定达标截止期限。
上市公司若未满足维持挂牌所需的流通股数量及股东人数标准,将持续受到监管处罚直至合规;此前已因不合规被处罚的企业,将依据第45号决议继续接受处罚。
1%持股披露门槛
IDX与KSEI于2026年3月3日联合发布《第022/BEI.SPR/3-2026号联合新闻稿》及《第004/KSEI/SKE/0226号联合新闻稿》,在交易所官网按月公示持股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东名单,以此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此前公开股权信息的披露门槛为5%。监管机构期望该信息能够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提供更精准的参考依据,进而夯实印尼资本市场的市场信任、交易公允性与市场公信力。
高股权集中度监管制度
IDX与KSEI于2026年4月2日联合印发《第00047/BEI/03-2026号联合决议》及《第0024/DIR/KSEI/0426号联合决议》,出台上市公司高股权集中度识别监管框架(高股权集中度制度,“HSC”)。本政策旨在维护股票定价机制公允性,保障流通股确为市场可自由交易的实际流通股份。
IDX与KSEI将核查集中于少数股东手中的股份,若某公司股权在规定期限内持续高度集中,则将该公司股份划定为HSC标的,并在交易所官网公示相关认定结果。
若上市公司股权不再满足高集中度认定标准,IDX与KSEI将在完成核查、或收到上市公司书面确认文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发布撤销HSC认定的更正公告;股份仍维持HSC认定状态期间,交易所不会发布撤销公告。
精细化投资者分类制度
IDX与KSEI于2026年4月2日联合发布《第64/OJK/DKPU/IV/2026号联合新闻稿》、《第28/BEI.SPR/04-2026号联合新闻稿》及《第005/KSEI/SKE/0426号联合新闻稿》,细化股权数据统计维度,将投资者分类由原先9类扩充至39类。新增分类涵盖银行、主权财富基金、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政党、教育机构等主体。
KSEI将在证券交易所官网按投资者类别公示对应持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