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推出举措,助力申请人使用专利审查高速路
知识亮点 15 June 2026
2026年6月10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发布《2026年第2号通告》,宣布推出两项新举措,进一步为使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的申请人提供支持:
- 缩短首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出具周期
- 简化PPH申请缴费流程
推出上述举措旨在提升PPH的使用率。
缩短首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出具周期
对于于2026年7月1日(含当日)或之后提交的PPH申请,IPOS力争自PPH申请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出具首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简化PPH申请缴费流程
2026年8月3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含首尾两日)期间,申请人在提交PPH申请,同时新提交检索报告及/或审查报告请求的,仅需按现行官方收费标准的70%缴纳对应费用。依据现行规则(《2025年第4号通告》),申请人需在提交申请时全额缴费,后续再退回30%费用。本次优化方案简化了办理流程,同时可让申请人直接享受同等费用优惠。
本次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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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现行收费标准 |
调整后应缴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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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PF11表格提交检索及审查报告请求 |
2,050新币 |
1,435新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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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PF11表格提交检索及审查报告请求,适用于已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且IPOS已按照《专利合作条约》要求出具了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专利性初步审查报告* |
1,750新币 |
1,435新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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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PF12表格提交审查报告请求 |
1,420新币 |
994新币 |
*注:针对已进入国家阶段的专利合作条约申请,若IPOS已出具国际检索报告/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申请人提交检索及审查报告请求可获退费315新币。
2026年8月3日之前,在提交检索审查请求或单独审查请求的同时提出PPH申请的,仍适用《2025年第4号通告》相关规定。如需了解该通告详情,请参阅下方相关文章。
PPH的优势
依托全球合作网络,PPH可实现专利审查提速增效。IPOS已与全球30余家机构建立PPH合作关系,合作方包括中国、日本、韩国、美国知识产权局及欧洲专利局等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该项目主要优势如下:
- 授权率更高:专利获得授权的概率提升(新加坡本地授权率达94%);
- 审查节奏加快:2026年7月1日(含)起提交的PPH申请,IPOS力争六个月内出具首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原周期约为十个月);以及
- 审查流程精简:新加坡约70%的专利可在收到首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直接获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