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亮点 21 September 2026

新加坡已加强其与中国及法国之间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

中国

自2026年9月1日起,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之间的PPH试点项目延期至2031年8月31日。本次与CNIPA的优化安排将进一步提升申请人的操作灵活性,申请人使用该项目不再要求其首次申请必须提交至IPOS或CNIPA。有关IPOS与CNIPA之间PPH项目的更多信息,请点击这里

法国

自2026年9月1日起,IPOS与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 France”)的PPH项目转为常设项目。有关IPOS与INPI France之间PPH项目的更多信息,请点击这里

PPH项目优势

PPH允许申请人借助参与合作的知识产权局已完成的审查工作,更早获得专利审查结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享有下述利好:

  • 授权成功率高:新加坡本地平均授权率达94%。
  • 审查意见周期缩短:2026年7月1日起提交的PPH请求,IPOS约六个月发出首次审查意见。
  • 审查意见次数更少:IPOS约70%专利在首次审查意见阶段即获授权。
  • 规费减免30%2026年8月3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含首尾两日)期间,提交并附带新检索/审查报告的PPH请求,申请人仅需缴纳现行官方规费的70%。

更多详情,请参阅IPOS专利审查高速路网页。

评述

本次新加坡与中国、法国强化PPH合作,有望赋予申请人更大操作空间,可利用在中国或法国取得的有利审查结果,加速对应的新加坡专利申请审查流程,缩短专利确权周期,并提升新加坡专利保护的确定性。

但申请人应当注意,IPOS并无义务依据在先审查局作出的有利审查结果授予专利权。新加坡的审查结论仍由IPOS独立作出;例如,在先审查局检索审查阶段未发现的现有技术、各司法辖区专利法及审查实践差异所带来的在先审查局未考量或作出不同认定的问题,均会影响新加坡的审查结果。

申请人还需留意,PPH要求IPOS申请中的全部权利要求,必须与在先审查局申请中的一项或多项可授权、具备专利性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在考虑翻译及权利要求格式要求带来差异的前提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相同或相近,或IPOS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更窄的,视为充分对应。若一项权利要求通过说明书支持的附加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则属于保护范围更窄。因此,利用PPH的申请人不应期待获得超出在先审查局授权范围的权利要求。

综上,PPH并不保证新加坡专利申请必然获得授权,但该机制能够显著加快审查进程,助力IPOS开展更为全面的审查。因此申请人应将PPH视为重要的确权加速机制,而不能替代依据新加坡专利法对申请进行独立审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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