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管局发布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指引,明确负责任人工智能应用的监管预期
知识亮点 23 October 2026
为推动新加坡金融业负责任地采用人工智能(“AI”),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布《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指引》(“指引”),列明所有金融机构部署AI时应当遵守的高层级监管预期,其中包括生成式AI以及智能代理等新兴AI技术。
指引第3条及第4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框架、政策及流程,对自身AI应用实施监督,包括清晰识别AI应用场景、开展审慎的重大风险评估,并建立完备的AI资产清单。指引第5条及第6条要求金融机构落实全生命周期管控措施,并为AI应用配备充足能力与技术基础设施。
本指引于2026年10月7日发布,自2027年10月7日起生效。金融机构可自2027年10月7日起满足第3条、第4条所载预期,并于2028年10月7日前满足第5条、第6条所载预期。
金融机构应当结合自身业务规模、业务性质,以及AI应用可能引发重大风险的程度,适配落实本指引。属于跨国集团成员的金融机构可参考或沿用集团的AI风险管理框架,但该等框架须符合本指引所载预期。鉴于AI技术迭代速度较快,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复核其AI风险管理工作的充分性。
MAS已于2025年11月就指引草案开展公众咨询并征集意见。MAS表示,咨询反馈方普遍支持本指引采用原则导向、风险适配的监管路径。
MAS计划于2027年就智能代理AI可适用的配套指引,进一步向金融业开展咨询。
指引项下核心监管预期如下:
金融机构应自2027年10月7日起达成的监管要求
明确问责机制,强化AI风险监督
指引规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应当确保机构内现行风险管理框架、政策及实务能够充分识别、评估并处置AI带来的各类风险。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须对AI应用风险实施有效监督,培育适配AI应用的风险文化,并确保金融机构使用AI的行为不会妨碍其满足监管规定或其他监管预期。此外,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应当确保金融机构内部标准统一、问责清晰,各部门协同管控AI应用相关风险。
用于识别、清单登记及重大风险评估的风险管理框架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制度、政策与流程,在全部相关业务条线及职能部门内统一识别AI应用。金融机构应在合理可行范围内,按适当精细度维护准确台账,登记机构内全部AI应用场景、系统或模型,支撑AI全生命周期内的治理监督与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应当制定评估方法,结合业务属性、所用系统及模型产生的风险,判定单个AI应用场景的风险重大程度。
金融机构应当为AI的识别、清单登记以及重大风险评估工作设置清晰的岗位职责。
金融机构应于2028年10月7日前达成的监管要求
AI全生命周期管控
根据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管控措施,覆盖单个AI应用场景、系统或模型的完整生命周期,并在各业务及职能单元中明确该等管控措施对应的岗位职责。管控措施可结合该AI场景经评估后的重大风险等级,按比例适配实施。若某AI场景被评定为高风险,金融机构须制定应急预案,列明备选方案(如替代系统或人工流程),在AI发生故障或异常运行时保障业务连续性。覆盖AI全生命周期的管控事项包括数据管理、人工监督、选型与测试、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持续监测以及变更管理。金融机构应定期复核AI全生命周期管控措施,适配新兴AI技术的应用。
第三方AI管理
金融机构对其使用第三方AI的行为承担首要责任,包括该等使用对利益相关方造成的潜在影响,以及对金融机构遵守相关监管要求能力的影响。
金融机构应当确保与第三方服务商订立的合同,允许金融机构根据风险等级,对AI的上线、后续更新及调整享有必要知情权,以便落实相关管控。第三方开发的AI须经过金融机构适当审核,包括结合金融机构自身应用场景开展服务测试(可使用金融机构自有数据)。金融机构应当留存完备文件,记录其对第三方AI的测试过程及可用性认定依据。
金融机构须确保使用或依赖第三方AI的应用场景,其剩余重大风险处于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范围内。若无法实现该要求,金融机构应当考虑限制、停用该第三方AI服务或更换服务商。
MAS针对外包及第三方服务风险管控的既有监管预期与要求,同样适用于第三方AI的使用。
AI配套能力与资源保障
金融机构应当确定并保障参与AI开发、部署及使用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合规履职。包括招揽所需专业人才、开展配套培训与支持,使员工掌握AI合规应用、有效开展AI风险管理所需的技能、知识并建立相应风险文化。
金融机构同时应当结合AI系统、模型面临的技术风险(包括系统可用性、韧性、安全性、网络安全风险),保障其技术基础设施能够支撑拟落地的AI应用场景、系统及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