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亮点 9 February 2026

2025年12月19日,能源市场管理局(“EMA”)宣布自2026年6月19日起,将实施更多保障措施以维护住宅消费者在自动续签用电合同中的权益。

目前,电力零售商可选择提供在合同到期时自动续签的用电合同。此类合同将按与现行合同条款(包括合同期限)相似的预先设定条款自动续签,无需提交新的申请。EMA现行要求向住宅消费者提供自动续签合同的电力零售商必须做到以下事项:

  • 在合同到期前至少10个工作日通知住宅消费者其用电合同即将自动续签;
  • 将自动续签合同的电价设定为不高于当前向新加坡能源集团(“SP Group”)购电用户适用的管制电价;以及
  • 在自动续签后的前30天内免除任何提前终止费。

EMA曾收到住宅消费者反馈,称其未注意到零售商发出的关于合同即将自动续签的通知。同时住宅消费者往往仅在30天期限后才意识到合同已经自动续签,导致其需承担提前终止费。

EMA已与电力零售商进行磋商以回应上述反馈,并将自2026年6月19日起实施以下新要求:

  • 就用电合同即将自动续签事宜向住宅消费者发出两次(而非一次)通知。首次通知须在合同到期前至少10天发出,第二次通知须在自动续签前3天内或当天发出。
  • 上述通知须通过信件沟通(即电子邮件或邮政邮件)与移动通信沟通(如短信、WhatsApp消息或通过零售商的移动应用程序)两种方式发送。
  • 为住宅消费者免除自动续签后前60天内的任何提前终止费。

这些新要求将被纳入《电力零售商行为守则》,但不适用于向SP Group按管制电价购电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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