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战略性自然资源大宗商品集中出口机制正式落地
知识亮点 23 June 2026
2026年6月1日,印度尼西亚政府正式施行2026年5月20日发布的《2026年第24号政府条例——通过国有企业管控战略性自然资源大宗商品出口》(“第24号条例”)。
第24号条例确立由新设国有企业直接统筹管理战略性自然资源大宗商品出口,该企业为上述大宗商品唯一运营主体。本机制旨在实现战略性自然资源大宗商品最优管控,同时保障供应稳定、提升国家经济抗风险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助力国家可持续发展,并推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适用范围与分批次划定名录
第24号条例将战略性自然资源大宗商品定义为: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经济稳定、国内需求及自然资源战略管控需求划定的品类(“战略大宗商品”)。
战略大宗商品系关乎民生保障的商品,国家对其实施管控具备下述功能:
- 调配职能:适用于国有管控自然资源衍生商品以及/或服务,用于增进全民共同福祉;
- 配给职能:适用于社会刚需商品以及/或服务,该类商品在特定时段或长期存在市场供给不足问题;以及/或
- 稳控职能:适用于基于公共利益必须保障供给的商品以及/或服务,涵盖国防、安全、货币、财政领域相关品类,需实施专项规制与监管。
第24号条例规定分批次划定战略大宗商品名录。首批划定品类为煤炭、棕榈油、铁合金。贸易部长将针对前述品类出台配套监管细则,并确定后续批次新增战略大宗商品的划定安排。
权责划分
政府指定国有出口企业印尼达南塔拉资源有限公司(PT Danantara Sumberdaya Indonesia,“DSI”)为唯一具备战略大宗商品出口资质的经营主体。
战略大宗商品仅可由DSI出口,DSI可作为商品所有权人或独家中介开展出口业务。但若市场经营主体与政府签署含以下事项约定的合同/协议,可豁免前述限制:(一)投资;(二)资产剥离;以及(三)国内加工以及/或精炼。
DSI通过以下方式管控战略大宗商品出口:(一)出口管控,含技术核验、全流程溯源管理;(二)规范出口运输、保险事宜;以及/或(三)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落地其他配套管控机制。DSI同时负责核定战略大宗商品销售价格,并可设置合理利润率。
出口业务分阶段移交安排
向DSI移交全部出口执行权限分两阶段实施:
-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所有出口业务仅可通过DSI办理。本阶段内,经营主体须向DSI报备并提交出口单证、销售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同时通过与DSI对接的线上系统报送其要求的补充数据资料,对接系统含海关消费税自动化信息系统(CEISA)、印尼国家单一窗口系统(SINSW)、贸易信息系统(INATRADE)、实时综合外汇监测信息系统(SiMoDIS)、矿产煤炭在线监管系统(MOMS)。
- 2026年12月31日之后:战略大宗商品出口仅能由DSI独立开展,届时出口全流程执行权责将完整移交至DSI。
过渡期政策
2026年6月1日前签署且持续生效的销售合同,须由DSI开展审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