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March 2023

近日,新加坡经济发展局(“Singapore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 或简称“EDB”)宣布调整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或简称“GIP”)的门槛。GIP于2004年首次发布,外籍投资者可以通过设立并推动其在新加坡的业务以及投资,以满足GIP的相关标准,从而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Permanent Resident” 或简称“PR”)。

在全球经济体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世界各国都在不断推陈出新,推出更符合时代背景以及国际投资者需求的政策,竞相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资者。EDB希望通过调整GIP门槛标准,从而筛选并吸引更具全球竞争力的优秀投资者,通过授予PR身份的方式,希望投资者以及他们的业务和投资能扎根于新加坡,并通过其卓越的营商能力以及丰富的营商经验能为新加坡创造更多经济效益。

GIP为申请人提供三种投资方案,而以下相对应的更改将从2023315起实施。

  • 方案A

首先,投资者必须在新加坡新设立的商业实体或现有的商业运营中投资至少1000万新元(包括现有实缴资本)。其次,商业实体必须雇佣至少30名员工,其中至少一半为是新加坡公民,且10名必须是新雇佣的员工,才能在获得PR首五年后更新其再入境许可证。

目前,方案A申请人需在新加坡新设立的商业实体或现有的商业运营中投资至少250万新元,并满足规定的招聘要求。

  • 方案B

申请人需要向GIP精选的基金项目投资至少2500万新元。这些GIP精选基金是由EDB根据基金的过往业绩、在新加坡的投资授权以及基金的行业重点进行全面评估后筛选出。相较于方案A,最新的方案B并没有招聘要求。投资者需要维持其在GIP精选基金的投资,才能在获得PR首五年后更新其再入境许可证。

目前,方案B申请人需要向GIP基金投资至少250万新元,且该基金至少50%的投资运用于新加坡公司,并满足规定的招聘要求。

  • 方案C

申请人需要在新加坡建立一个单一家族办公室(“Single Family Office” 或简称“SFO”),并管理资产(“Assets-Under-Management”或简称“AUM”)额度达到至少2亿新元,其中至少5000万新元必须用于以下四个指定投资类别中的任何一个:

  • 投资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认可的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例如新加坡交易所的主板以及凯利板;
  • 合格的债务证券;
  • 由新加坡持牌管理人发行的基金;以及
  • 以私募股权的方式投资新加坡非上市企业。

此外,方案C申请人还必须递增聘请5位专业的家族办公室管理投资人员,其中三位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才能在获得PR首五年后更新其再入境许可证。

目前,方案C申请人需要向新设立的或现有的新加坡SFO投资250万新元,且AUM至少为2亿新元,其中至少5000万新元的投资必须持有在新加坡。申请人还必须满足规定的招聘要求。

面对全球经济竞争的浪潮,新加坡选择调整GIP门槛,吸引更卓越的投资者在本地营商,并在新加坡经济体中部署更多高质量投资,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以及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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